【导语】:家长可通过“爱南宁”APP,注册登录后进入“更多应用”页面,点击智慧教育“小学生摸底”,选择“兴宁区”,根据提示填报信息。

  摸底对象信息材料准备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家庭有房产

  做好提供

  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

  ②家庭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产

  (1)三代同堂:

  做好提供

  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

  ②祖辈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2)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

  做好提供

  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

  ②与政府签定的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3)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

  做好提供

  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

  ②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此项不包含城区乡镇户籍租房户)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家庭有房产

  做好提供

  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上海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在兴宁区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产

  (1)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

  做好提供

  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上海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③父母与政府签定的兴宁区辖区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

  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

  做好提供

  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上海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③父母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

  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家长填报时间

  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