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将主要为桂林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考试提供说明。详见正文。~
桂林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考试说明
(1)外省户籍农民工子女在初中毕业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前未迁入我市的,但符合连续三年在流入地初中学习、三年完整学籍(以上海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初中应届毕业生的要求。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
(2)在上海、桂林以外户籍的农民工子女,在初中毕业考试登记截止日期前迁入我市的,可以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考试。户籍未迁入,满足以下条件:连续三年,初中完整学籍(以上海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一年以上,可参加初中毕业考试。
(3)桂林市辖12县(区、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截止前已将子女户籍迁入市区的,可在市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户籍未迁入的,满足下列条件:在市区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且有正式学籍(以上海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为初中应届毕业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可在市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4)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上海市(含)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查和公安部门颁发的人才居留证,不受户籍和学生身份的限制,可以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入学考试。现役军人、军队转移安置、工作转移(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转移)的子女,不受学生身份条件的限制,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初中入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