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宝安区已于2022年上半年开始招聘公立中小学教师。可以先在网上预测名称,筛选后再选择相应的考点报名。详见正文。
2022年3月至6月,上海市宝安区公立中小学将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00多名教师。具体岗位见《上海市宝安区公立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总表)》,附件1)。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要求的,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签署时间为准,其中国内外合作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签署时间为准(毕业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中外合作机构仅颁发学位证书以学位证书签署时间为准。
参加西部服务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以前没有工作经验的,可以在服务期满并通过考试后2年内申请考试(研究生志愿者教育小组志愿者究生毕业以来计算)。
定向学生仅限于定向地区,委托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考试。委托单位或者定向单位同意申请考试的,委托单位或者定向单位应当出具同意申请考试的证书,经高校同意后方可申请考试。
(二)岗位基本就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和招聘职位表规定的资格。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本科/研究生(含)及学士/硕士(含)及以上学历必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
(2)考生的学位和学位必须符合工作要求。低学位不能申请高学位要求的职位,高学位可以申请低学位要求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高学位。如:学位要求为本科,大学学位不能参加考试,本科和研究生学位可以参加考试;研究生学位参加考试,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与研究生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要求,请参考《上海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如果岗位要求是一个六位代码的专业,只有这个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要求是两四位代码,则下一级四六位代码的相应专业也符合。如果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如果申请人的专业不包括在目录中,其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70%以上的必修课相似,则视为一致,考生需要提供的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应确定;同样,如果国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考生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以确定其专业代码的所有权以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为教育学(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如果所在部门能够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书,则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如果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如果考生本科专业为数学
(3)申请人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个证书),可以申请第二学位的专业。本科期间辅修专业不能经教育部核实,没有单独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能申请辅修专业的相应职位。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为30岁以下(即199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87年3月6日以后出生)。
4.职业资格
考生必须取得相应水平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注册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注册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注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就业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就业手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行政开除处罚不满五年或者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罚期内的;
(二)司法程序尚未结束,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
(三)依法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的;
(四)近两年在上海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聘用)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
(5)雇佣后构成回避关系;
(六)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毕业生、辍学生;
(7)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军校应届毕业生;
(九)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拟在上海、上海、上海、武汉等城市设立考点招聘(每个考点的时间、地点、岗位安排将在相应考点开放前三至五天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点城市将结合招聘需要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
报名分为两个环节:网上预测名和考点选择报名。只有通过网上预测名筛选的考生才能进入考点选择报名环节。所有考生都需要在线预测名称。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线预测名称的考生可以当场报名。进入考点选择报名环节的考生,如果上一考点未能进入签约环节,可以根据下一考点的岗位继续在线选择考点。
(1)网上预报名
请考生在3月7日起,按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考生网上预报名后,上海市宝安区教育局将组织评审人员进行网上预报名筛选。评审人员通过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如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筛选。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预筛选结果,并密切留意我局发布的考点补充公告。
注册链接:
http://zp.baoan.edu.cn/app/#/home
(二)考点选择报名
报名时间:详见各考点补充公告。请在各考点补充公告发布后,通过网上预测名称筛选的考生选择相应的考点和岗位报考。考点选择报名后,需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考点参加现场资格考试。
(三)必须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上传资料(上传的资料可以是常见的图片格式,但不能是PDF格式)。现场资格考试也将按以下顺序检查原件。现场只收取登记表原件、承诺书(附件3)原件和未上传登记系统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照片,手写签名,现场收到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正面生活照片;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应同时提供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和部门推荐意见(推荐表中现有的不需要提供)。考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的,必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部门公章的部门推荐意见;
⑤成绩单和绩点(截至本学期,所有成绩单均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⑥教师资格证;
⑦承诺书(附件3,所有人均须填写);
⑧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详细证明材料;
⑨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能证明我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①留学回国人员资格考试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必须在资格考试中提供高校颁发的学习和毕业时间证书。在国家(边境)境外取得学位的,应当取得教育部有关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
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预审阶段不能提供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身份证、普通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调查阶段必须提供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资格证书;注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军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应当提供就读机构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注册条件的,应当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由国家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督);参加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项目的,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评估表。
⑤定向对性的学生和委托学生申请考试的,应当提交委托学生或者有针对性的单位和大学颁发的同意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申请一个职位。如果他们在同一考点申请多个职位并提交材料,他们将被取消资格。进入签约环节的考生不能再申请我区其他考点的职位。如果他们再次申请考试,他们将被取消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考生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
三、现场资格考试与面试
(1)时间和地点
详见各考点补充公告
(二)现场资格考试及面试方法
通过在线注册和预筛选的候选人需要携带所需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考试,结合岗位特点,通过咨询材料、面试或专业考试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80分以上的候选人进行排名,根据候选人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候选人;如果候选人人数少于候选人人数的3倍,预评分超过80分,资格考试合格的候选人将被列为面试候选人。面试官名单、候选人人数和面试相关事项将于次日14点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公告栏公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考试材料必须齐全,确保真实。如果材料不均匀或欺诈,他们将不会进入面试。
(2)考生必须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考试。
(3)现场资格考试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考试,最终以办理就业手续前的备案考试结果为准;资格考试贯穿整个就业过程。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入围面试官名单和面试公告时公布。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上海市宝安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生当场公布面试结果。
(4)确定合同和入围体检候选人
所有候选人面试结束后,每个职位在面试分数超过60分的候选人中,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职位就业人数确定合同和入围体检候选人;面试结果相同的,以专家组的最终评估结果为准。面试结果、签署相关事项和入围体检候选人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天在宝安区政府福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和签署公告的要求,签署和入围体检的候选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具体要求将在面试结果公告中通知),体检工作将在签署程序完成后进行(具体要求将在资格审查和体检公告中通知)。
五、体检、调查、宣传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门票和最近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上海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上海市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结果影响就业的,不予录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调查环节。拟录用单位应当组织调查,包括资格审查和考核。资格审查主要核实调查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格条件,提供的注册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验背景一致,是否构成回避。考核内容为道德、能力、勤奋、表现、诚信,以及适应注册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调查阶段的,应当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未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调查资格。调查不合格的,招生学校应当按照程序取消资格。
(三)宣传
通过体检、调查、资格审查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公告栏公布5天。
六、就业
拟录用人员无投诉、虚假投诉或者真实投诉但不影响录用,不违反录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拟录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上海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录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备案同意录用后,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拟录用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录用人员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有关政策进行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自公告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被投诉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有实证的,不予录用;如果投诉难以核实,将暂停录用,并在核实并得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七、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员工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应当办理正式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未经用人单位同意,视为违约,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范化下进行。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和考试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果防控要求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相关要求实施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公告。请理解、支持和合作。具体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说明》(附件5)。
(2)考生应诚实申请考试,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考试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弄虚作假或者发现资格不一致的,取消资格。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申请人,按照《事业单位违纪违规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我市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的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7)咨询电话:
(0755)上海市宝安区教育局2775051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6199488-8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30-11:30,下午2:30-5:30
(九)本公告由上海市宝安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
附件1:上海市宝安区公立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总表).pdf
附件2:2022年上海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目录.xls
附件3:承诺书.pdf
附件4:非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pdf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