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22年上海高明区公立中小学招生顺序如何?请参阅上海高明区公立中小学招生流程的具体信息。

       2022年上海高明区公立中小学招生流程:

       ●公立初中学位:区沧江中学按志愿者提前分批录取,其他公立初中学位按照镇街优先、区统筹规划的原则,合理分配区初中学位;

       ●公立小学学位:区沧中附属小学提前分批自愿录取,其他公立小学学位按相对就近录取原则安排合格的学龄儿童。

       1.公立初中招生流程。

       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公立初中的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直升生和沧中普通生。

       ①第一轮直接招生:根据相应的直接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沧江中学附属小学、高明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小学)、广东第二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提交直接招生初审名单,经区教育局学生部门审核盖章后,招生部门将录取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

       ②第二轮沧中普通学生招生:高明区户籍学生(学区)、户籍学生(房地产)、户籍学生(居住)、优惠学生可通过招生系统自愿填写拟录取学位,招生部门将拟录取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如果您不填写这批志愿者,它将自动转移到普通批。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户籍生(按学区)、优待生、户籍生(按房地产)。

       ①第一轮招生:户籍学生(按学区)按户籍学区划分,自动分配学位;优惠学生根据相应的优惠条件选择学校注册,招生部门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本阶段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户籍学生(按学区),由区教育局独立选择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②第二轮招生:户籍学生(根据房地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量和相应的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写志愿学位,招生部门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和政策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学生(按房地产)和户籍学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借款人只在镇(街道)内申请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学生的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安排学位。

       在本阶段招生期间,区教育局招生部门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和学位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和录取。家长应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在高明教育网站上公布的具体安排。

       上述阶段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直接拟派剩余学位。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招生部成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的学位数量。经区流动管理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款学生(积分录取)可在镇(街道)内选择学校安排学位。录取完成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录取的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

       如仍有学位空缺,未被录取的普通学生可到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申请入学。区教育局和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按照镇、街道优先原则,先录取镇(街道)普通学生,然后录取其他镇(街道)普通学生,直至满。

       2.公立小学招生流程。

       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公立小学的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沧中附小普通学生。

       荷城街户籍学生、荷城街房地产户籍学生和优惠学生可以通过招生系统自愿填写拟录学位,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如果不填写这批志愿者,将自动转到普通批次。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户籍生(按学区)、优待生、户籍生(按房地产)。

       ①第一轮招生:户籍学生(按学区)按户籍学区划分,自动分配学位;优惠学生根据相应的优惠条件选择学校,招生部门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本阶段结束后,阶段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户籍学生(按学区),由区教育局独立选择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②第二轮招生:户籍学生(根据房地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量和相应的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写志愿学位,招生部门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和政策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学生(按房地产)和户籍学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借款人只在镇(街道)内申请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学生的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安排学位。

       在本阶段区教育局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和学位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自愿填写和录取。家长应注意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在高明教育网站上公布的具体安排。

       上述阶段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直接拟派剩余学位。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招生部成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的学位数量。经区流动管理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款学生(积分录取)可在镇(街道)内选择学校安排学位。录取完成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录取的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

       在上述招生环节,申请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直接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具体实施计划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