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佛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内容是什么?佛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内容及面试科目详见正文。
佛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内容及面试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言语表达、思维素质等基本教学素质,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基本教学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艺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一般、特殊教育等12门学科。
3.初中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道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19门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中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语继承函〔2016〕37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