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2年9月1日起,高明区沧江中学和沧江中学附属小学作为区直属公立学校办学。根据通知,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两所学校实行公立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所有学生不再收取学费。住宿费、服务费、代理费按规定收取。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沧江中学附属小学作为区直属公立学校的公告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为落实《教育部等八个部门关于规范公立学校举办或者参私立义务教育学校举办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沧江中学附属小学作为区直属公立学校办学。
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两所学校执行公共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所有学生不再收学费。住宿定收取住宿费、服务费和代理费。学校办学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学校具体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
区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区沧江中学和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教师稳定,继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校示范领导和品牌辐射作用,回馈社会对区沧江中学和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的关怀和爱!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