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佛山市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招生即将开始。请参阅佛山市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招生指南的具体信息。
一、招生计划:
(1)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沧江中学附属小学规范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精神,沧江中学、沧江中学附属小学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转为公立学校,纳入我区公立学校招生制度。
(2)2022年高明区义务教育公立学校秋季招生计划为10714人。其中小学5965人,初中4749人。(具体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见附件1)。
二、入学对象:
● 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 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受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正常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生源类型分类:
1、户籍生
户籍生为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户籍生分为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户籍生(按居住)三类只能选择只能选择一种类型,不能同时报告。一旦系统审查,入学类型将无法改变。
⑴户籍生(按学区)
高明区户籍新生以户籍所属学校学区为条件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户籍学生、杨河镇户籍学生、明城镇户籍学生和更合镇户籍学生。学区划分如下。
⑵户籍生(按房产)
高明区户籍新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取得住宅产权证明,但户籍不在学校所属学区。具体分为河城街道、杨河镇、明城镇、更和镇。
⑶户籍生(按居住)
高明区户籍新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所在城镇(街道)有固定住所的户籍学生分为河城街道户籍学生、杨河镇户籍学生、明城镇户籍学生和更合镇户籍学生。
特别提醒:所有学生户籍的确认时间截止报名结束前。
优待生是享受户籍待遇、落实优待政策的新生。包括军人子女、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高明区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教育优惠子女。
(1)军人和综合消防救援队员的子女。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转发的》报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惠措施实施细则>通知(政干〔2014〕3(1)执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按照《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情况入学<佛山市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通知(佛教基〔2020〕5实施号码),经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合格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公立学校可享受户籍待遇。
(2)高明区企事业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关于印发的》<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人才招生实施方案>企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子女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经济科技促进部门审核确定,申请义务教育公立学校可享受户籍待遇。
(3)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在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户籍待遇。
(4)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子女教育优惠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规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获得表彰或奖励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或在当地定点医院参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或在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或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经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合格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公立学校可享受户籍待遇。
(5)其他教育优惠人员的子女。其他符合教育优惠待遇的工作人员子女,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可以申请父亲(或母亲)工作或居住学校,享受户籍待遇。
2、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是非高明区户籍新生。政策性贷款学生按属地管理,分为河城街道政策性贷款学生、杨河镇政策性贷款学生、明城镇政策性贷款学生和更合镇政策性贷款学生。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家长应根据《高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立学校政策性贷款学生申请录取证明材料清单》申请并提交政策性贷款学生的条件和注册材料。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清单见下文。
3、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普通借读生是非佛山市户籍新生。符合《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的学龄入学对象,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的镇(街道)流动管理部门申请积分入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具体为分河城街道、杨河镇、明城镇、更合镇。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生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建议家长准备回户籍或到民办学校报名。
4、对口直升生(仅限小升初新生)
沧江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广二师高明附属学校属于九年制学校。其应届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相应的直接初中。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小学4月21日-44月25日初中-4月30日。
●报名方式:通过高明通登录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教育阶段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PS: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系统可通过高明通和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进入。
五、关键材料准备:
1、户籍生:户口本
2、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条件证明材料(具体申请并提交《高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立学校政策性借读生入学证明材料清单》)
《高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政策性借读生入学证明材料清单》
3、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在积分入学开始后到附近的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验收窗口申请积分入学。请咨询居住证各镇(街道)。
六、注册资格考试:
●小学:
报名4月22日-29日。
修改报名材料截止日期:4月28日前。
●初中:
报名资格考试时间:4月27日至5月7日。
修改报名材料截止日期:5月6日前。
符合注册条件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家长通过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注册制度注册时,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注册信息,并根据自愿选择注册的唯一身份。公立学校分为户籍学生(包括优惠学生)、政策学生、普通学生和相应的直接学生,并根据注册身份将相关信息上传到系统。
区教育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招生学校对申请入学的学生进行资格考试。注册资格一经批准,不得变更。只有通过注册资格考试,才能正式注册成功。建议家长慎重选择注册身份,确保就近入学。
在线注册资格考试期间,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家长提交申请材料不足的,审计人员将通过系统推送退回材料,使申请人修改、补充和改进材料,并再次提交后台审计。再次提交的时间不得超过修改注册材料的截止日期,否则视为放弃注册。
六、录取安排:
2022年,我区公立中小学招生将开展分学段招生流程:
●公立初中学位:沧江中学安排提前批次自愿录取,其他公立初中学位按照镇街优先、全区统筹的原则合理分配全区初中学位;
●公立小学学位:区沧中附属小学安排提前批次自愿录取,其他公立小学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录取的原则安排合格的学龄儿童。
1.公办初中招生流程。
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公立初中的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沧中普通生和直升生。
①第一轮直升生招生:根据对口直升招生学校录取方案,由沧江中学附属小学、高明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广二师高明附校提交直升生录取初审名单,经区教育局学籍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②第二轮沧中普通学生招生:高明区户籍学生(学区)、户籍学生(房地产)、户籍学生(居住)、优惠学生可通过招生系统自愿填写拟录取学位,招生部门将拟录取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如果您不填写这批志愿者,它将自动转移到普通批。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户籍生(按学区)、优待生、户籍生(按房产)。
①第一轮招生:户籍学生(按学区)按户籍学区划分,自动分配学位;优惠学生根据相应的优惠条件选择学校注册,招生部门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本阶段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户籍学生(按学区),由区教育局独立选择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②第二轮招生:户籍学生(根据房地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量和相应的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写志愿学位,招生部门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学生(按房地产)和户籍学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借款人只在镇(街道)内申请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学生的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安排学位。
在本阶段招生期间,区教育局招生部门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和学位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和录取。家长应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在高明教育网站上公布的具体安排。
上述阶段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直接拟派剩余学位。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学生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以上录取阶段完成后,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经过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可在本镇(街道)内,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选择学校安排学位。拟录完成之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如仍有学位空缺,未被录取的普通学生可到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申请入学。区教育局和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按照镇、街道优先原则,先录取镇(街道)普通学生,然后录取其他镇(街道)普通学生,直至满。
2.公立小学招生流程。
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公立小学的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沧中附小普通学生。
荷城街户籍学生、荷城街房地产户籍学生和优惠学生可以通过招生系统自愿填写拟录学位,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如果不填写这批志愿者,将自动转到普通批次。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户籍生(按学区)、优待生、户籍生(按房产)。
①第一轮招生:户籍学生(按学区)按户籍学区划分,自动分配学位;优惠学生根据相应的优惠条件选择学校,招生部门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本阶段结束后,阶段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户籍学生(按学区),由区教育局独立选择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②第二轮招生:户籍学生(根据房地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量和相应的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写志愿学位,招生部门将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及户籍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性借读生仅在本镇(街道)内申请入学,统一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安排学位。
在本阶段区教育局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和学位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自愿填写和录取。家长应注意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在高明教育网站上公布的具体安排。
上述阶段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直接拟派剩余学位。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学生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招生部成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的学位数量。经区流动管理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款学生(积分录取)可在镇(街道)内选择学校安排学位。录取完成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录取的学位推给学生和家长。
在上述招生环节,申请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直接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具体实施计划另行发布。
(五)入学登记。
为了更好更快地确认招生学校的剩余学位,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同时在两个不同的注册系统中进行。招生学校在系统中录取学生后,学生和家长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公立学校招生平台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系统(公立学校平台)和佛山市义务教育私立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私立学校平台)进行注册或放弃学位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认定。
区教育局收到私立学校招生平台注册数据后,将私立学校招生平台注册数据导入公立学校招生平台。对于已注册公立或私立学校的新生,下一阶段将不再开放志愿者填写。
新生必须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说明按时注册,逾期不保留学位。
佛山市教育局将统一部署高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结果备案。
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于8月底向区教育局报告所有注册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名单,由区教育局上传招生平台备案。
八、学区划分:
与去年相比,2022年高明区学区划分基本稳定,按照相对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