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目前,深圳已公布2022年中考招生政策,包括报名、考试、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录取等。详见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22年高中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深教〔2022〕54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有关部门、市局直属有关机构(学校):

       为做好2022年高中入学考试,进一步深化高中入学考试制度改革,规范高中入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入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基础〔2016〕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语教育考试〔2017〕15《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圳市教育规定〔2018〕4本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术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及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下同)招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4月18日至24日。

       (二)注册条件

       1.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可以报名。具体情况见《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3.高中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2022年,网上报名将继续实施,各学校将开设计算机房,方便考生报名。

       2.符合我市高中入学考试注册条件的深圳户籍学生,深圳户籍初中毕业生通过互联网提交注册材料,由户籍区(包括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注册点在线审核注册。

       3.学校和注册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如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注册点)应当严格审查注册材料。不符合注册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在录取学校注册的,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试

       (一)呈现考试科目、时间和成绩。

       1.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体育。

       2.考试时间:

       (1)5月14日至15日进行英语听说考试。

       (2)5月16日至30日进行体育考试。

       (3)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考试于6月26日至28日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3.成绩呈现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分、单科等级、原总分同时呈现。

       语文、物理化学(合卷)、历史道法(合卷)试卷满分120分,数学英语试卷满分100分。其中物理历史满分70分,化学、道德法治满分50分,英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目总满分(100分)的25%,即25分。体育考试满分100分。

       单科等级按单科原分确定,等级设置及各级划定比例如下:A (5%)、A(20%)、B (25%)、B(25%)、C (20%)、C(5%)。如果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的5%,则满分人数为A ,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除。在划定其他等级时,以此类推。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卷)、历史道法(合卷)五科原始分和体育原始分的50%折算而成,满分为610分。原始总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2)英语听说考试继续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选定,报市招生办批准。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高中入学考试地点建设的通知》(深入招生办公室)〔2021〕1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考点硬件软件建设,调试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试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

       (3)生物与地理(合卷)学术水平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80分钟,满分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本次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但考生必须参加考试。如果没有生物与地理(合卷)成绩,入学时不能备案。生物与地理(合卷)学术水平考试安排在二年级末进行。缺考的考生可以在三年级末申请补考。

       (四)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考核由市教科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考核结果在《考生档案表》中记录,供高中阶段学校参考。

       (5)进一步提高高中入学考试命题和评分质量,加强命题人员培训和人员数据库建设,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制定命题和评分工作应急预案。市教育科学院负责组织命题和评分工作,统一采用封闭命题,全面实施在线评分。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加强整体概念,合理分配教师,认真按照市教育科学院的要求选拔教师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命题和评分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1)各高中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按市教育局发布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省(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省五年制高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按照广东省关于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二)根据指标学生的招生计划《2022年深圳市部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指标学生分配计划)制定指标学生配额分配比例,并与市高中招生计划一起发布。指标学生配额的具体分配方法按照《指标学生配置计划》执行。

       (3)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私立学校的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立学校同时招生。

       四、志愿填报

       5月31日至6月6日,考试前将继续在线填写志愿者。志愿者应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填写,学校应积极做好志愿者填写指导服务,充分尊重考生独立填写志愿者的权利,严禁更换或强迫考生以任何形式填写志愿者,不得收集考生填写志愿者信息,不得限制考生填写志愿者,市教育局将公布报告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考生志愿者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在填写志愿者工作截止日期后,任何人都不得更改信息。按照志愿者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出或转录。

       五、录取

       (一)录取组织

       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招生办具体实施。省(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招生继续实施远程在线招生。

       (二)录取批次

       独立招生批:普通高中独立招生、深圳艺术学校、深圳体育学校。

       指标生批:普通高中指标生。

       第一批:普通高中普通学生(独立招生、指标学生除外);国家中等职业示范学校、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重点技术学校试点专业(每所学校仅限两个专业)。

       第二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第一批录取专业)。

       第三批:省级(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

       已被上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被下一批学校录取。

       (三)录取方式

       1.招生主要基于高中入学考试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绩效评价结果。根据考生的志愿者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高中入学考试六门科目的原始总分、高中入学考试单门科目的成绩和综合绩效评价水平,划定各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备案原则为分数优先,按志愿者顺序,具体按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操作规则执行。在高中入学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同一分数比较原则录取优先级,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省一级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绩效考核等级必须在B以上(含B),省级公立普通高中录取的五门文化课程(即汉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和道法)必须在单一级别C 以上(含C ),体育单科成绩为C以上(含C)。

       2.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或限制的,必须报市招生办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简介》中明确列出,并向社会公布。

       3.参加高中入学考试但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可以在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4.私立普通高中在第二次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补充录取。被私立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到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作为私立普通高中补充录取计划向社会公布。补充录取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高中入学考试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含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参加私立普通高中补充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补充录取志愿者,市招生部门应当按照招生办法统一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次入学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以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补充当年未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取名单报市招生部门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应积极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部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努力完成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任务。各区、学校应加强职业教育的宣传,使社会对职业教育有更全面的了解,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的特点和魅力。支持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知识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教育。努力促进科学合理的普通职业招生比例,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训的上升渠道,开辟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本科的增长渠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4)公安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发布的《优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安英雄、因公牺牲的暂行办法》残疾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惠工作通知和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惠办法实施细则》中列出的优惠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加分的照顾。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消防救援队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列出的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加分。

       根据《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精神,对我市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给予适当加分。

       每个考生只能享受加分照顾政策之一。

       军属子女和归侨子女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惠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符合条件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指标生分批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指标生分配方案》执行。

       (6)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相关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部分普通高中允许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原则上,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具体自主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7)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可申请参加独立招生改革试点项目。试点学校的独立招生章程应当报市教育局审批,并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独立招生章程应当明确招生计划、注册条件、注册、考核、录取方法和时间安排,并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公平、公平、公开、透明、顺利。

       原则上,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30%,具体名额应在各学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布。独立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高中入学考试并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户籍不限。考生仅限于一所独立招生学校。

       5月17日前,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报市招生办审核。通过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但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

       未完成各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的,将自动转入普通学生招生计划。

       (8)完善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学院的有关文件,省招生工作采用统一的招生工作计算机平台,实现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所有注册、志愿者、成绩、录取信息均进入省、市招生计算机管理系统。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按照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并确保报告的考生信息可靠、准确。市招生办公室将通过互联网分批向招生学校备案,招生学校在网上审核考生电子档案后直接招生学生。招生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按时限录取,无故逾期,影响下一批录取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招生名单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负责审核。市普通高中(含私立普通高中)应在开学后两周内核实招生情况,并报市招生办公室批准的新生身份。市招生办公室将在9月底前按照市教育局的招生管理部门确认。

       (9)有关部门、学校和个人应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招生宣传,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高中入学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开放。严禁学校超出计划招生和范围,严禁未经市招生部门批准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或接受考生,坚决杜绝非法招生。非法录取的行为无效,后果由学校校长(或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未经市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学生身份管理部门不承认学生身份,高中毕业时不申请毕业证书,不申请学生身份参加高考。高考注册时,市招生部门应当根据学生身份管理部门提供的学生身份证明确认高考注册资格。

       六、组织领导

       (1)加强对高中招生的领导能力。全市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高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全市高中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市招生办公室。

       (2)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高中入学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是首要任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省(区、市)统一考试问题(包括副问题)、参考答案在考试前,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地点(学校)必须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做好招生考试保密工作。

       (3)小组考试工作继续实行各区(市学校按属地划分为区)的责任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加强对本区高中入学考试保密和考试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本区高中入学考试保密、考试事务和考试地点的管理和监督(校考试地点,下同)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4)考试现场实行分级管理和主考试责任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集中、分片设置的原则,统一考试要求,由各区负责选择和管理(市学校按属地划分为区)。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现场(学校)成立考试现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育考试室的通知》、《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建设考试现场的通知》(深度招生办公室)〔2021〕14有效加强试验现场硬件软件建设,实现电子监控和网上巡查

       (5)注意考试风格和纪律。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考试风格和纪律的负责人,对本区的考试风格和纪律负全部责任。各区应成立考试风格和纪律检查小组,检查所属考点,坚决维护考试纪律。认真做好考试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考试的法律法规文件,掌握考试技能,严格执行考试人员的回避制度,杜绝违纪欺诈的发生。有严重违法欺诈问题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进一步纠正办学理念,加强对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进评价方法。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提前完成课程或删除非考试教学内容,编制和打印考试复习材料,组织各种名称的模拟考试;不得因各种原因拒绝学生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复习,让他们提前离开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考生填写志愿者,参加高中独立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按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各区、学校应注意考生的心理健康,妥善安排考生参加交通考试,认真重视考生和考试人员的健康安全工作。初中应为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中入学考试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

       (七)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十项严禁”纪律,继续推进“阳光招生”,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中招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高中学校录取结果备案制度,将录取结果刻录成光盘,移交市教育纪工委和基础教育处备案。

       (八)考试收费标准按《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复函》(粤价函〔2001〕213数字)精神实施。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制止与招生有关的各种乱收费行为。根据《关于降低高考考生考试费的通知》(深度教育〔2011〕5772022年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特困考生可免交中考费。

       (九)市招考办要按照本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022年深圳市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