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2022年2022年继续实施专项招生计划条件、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及实施区详见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部〔2022〕32022年继续为农村和扶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2022年我省实施高校和地方专项计划。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并已报名,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2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连续三年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学籍,实际学习。
(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当达到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
二、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及区域实施
(一)高校和专业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机构是教育部直属的试点大学。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见教育部阳光大学入学考试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机构由我省部分本科院校承担,招生专业认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专业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农业、林业、医学、普通专业,招生学校和计划数量见附件1。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和具体专业。
(二)实施区域。
教学司〔2022〕3文件明确2022年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注册条件、招聘措施等相关政策保持不变,2022年实施大学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范围仍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原扶贫发展重点县。共有30个县(市、区),具体实施范围见附件2。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6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地区划分标准和广东省最新行政区划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我省将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确定为上述实施区域,除县级政府所在地主城区外〔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相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其他地区。其中,民族自治县纳入实施区。具体实施区域划名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三、招生方式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方式。
高校专项计划安排提前录取,实行单独志愿和备案录取,并在普通本科批录取前完成。原则上,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
(二)填报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注册申请,通过资格考试后,才能选择大学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者填写时间和要求见2022年省级招生办公室在线填写志愿者工作文件。
四、申请方式及资格考试公示
(一)报考方式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4月19日至25日,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https://pg.eeagd.edu.cn/ks)完成注册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东省普通高中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4月19日至25日,考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中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申请。地方专项计划的注册将不予受理。
3.“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信息采集。
“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将采集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的市、县、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以及考生高中三年的学籍等信息。
(1)考生必须上传户口簿主页、页面和监护人页面的电子版本。由于行政区域的合并或名称调整,考生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籍簿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一致,考生必须上传同一区域的电子认证材料,否则视为虚假信息。
(2)候选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候选人的父亲、母亲、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法院等依法指定的监护人。候选人在申请法定监护人信息时,只需申报合格监护人的相关信息。非父亲或母亲的法定监护人候选人必须上传相关监护关系认证材料的电子版本。
(3)考生申请报名时,如果广东省普通高中报名系统呈现的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考生必须上传电子版加盖高中实际学校公章的学习经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考试由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地点负责,施在线考试。广东省普通高中注册系统与公安部门和学籍管理部门对接,提供辅助审计建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根据考生的申请信息、辅助审计建议和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
1.资格审核。
(1)资格预审。4月19日至27日,报名点完成考生资格预审。报名点必须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申报信息、户籍信息、学习经验等证明材料,并设置同意标志。初步考试不合格的,应当注明具体原因。撤回相关材料的,应当注明补充材料的内容,并在4月27日前提交申请。
初审完成后,中学报名点将公布学校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将公布通过初审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
(2)资格审查。4月30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完成初审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查,并设置同意标志。
(3)资格考试。5月10日前,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对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考试,并设置同意标志。逾期未完成资格考试造成的剩余问题,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机构)解释。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招生办通过考生资格联考后,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公示。
考生资格考试合格后,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应当公布辖区内的考生名单。宣传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学校状况、实际学习情况、户籍信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和户籍信息。每个单位的宣传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的宣传信息保留到年底。
对宣传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确认不符合注册条件的考生,不得填写大学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入学后,省招生办公室将在网站上公布所有被大学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大学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也将在教育部阳光大学入学考试平台上公布。
五、违法处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专项计划登记、考试、录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伪造、变造、篡改、伪造户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未如实填写法定监护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注册和入学资格,取消高考注册、考试和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并在3年内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违反有关学校、单位、公职人员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有关地市、高校要严格按照我省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各环节的防疫措施,夯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重点高校在农村和贫困地区招收学生。
(二)严格考生资格考试。
各有关城市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重要性,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报考组织、管理措施、服务保障。考生资格考试和公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防止漏审、错审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各种信访问题,及时解答考生的疑惑。要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切实做好资格披露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相关城市和大学应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从注册环节开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招生政策宣传。实施区域相关中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级董事会报告、信息推送等形式,或发布、推送考生注册指南、填写说明等材料,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动员鼓励合格考生注册,确保大学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真正造福农村和贫困地区。
请各教育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给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
附件:
1.2022年广东省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计划安排
2.2022年广东省重点高点县(区、市)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