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请注意,深圳大学已经公布了202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录取办法。想参加深圳大学复试的同学要赶紧了解一下。详见正文。
2022年深圳大学硕士招生
复试录取方法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招生管理条例》(教学函)〔2021〕22022年全国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部)〔2022〕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通知》(教学厅)〔2019〕2本办法制定了上级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2022年硕士招生章程及实际情况。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参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组织管理复试,确保复试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的选择。严格的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综合衡量、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确保招生质量。积极探索和遵循高水平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复试管理水平。
二、二。领导和组织复试工作
(一)复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招生学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制定学院(部)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小组。
(三)学院(部)负责跨境(学科交叉融合、产教交叉融合)联合培训项目的统一管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录取指标(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50%(小数点进位,下同)。
(二)一志愿上线(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原则上,未达到录取指标130%的考生必须接受调整;达到本专业录取指标130%但低于150%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调整生;超过150%的专业不再接受调整生。
(3)每个专业一般只进行一次复试,即一名志愿者候选人和调整学生在同一批复试,共同排名。调整量大的专业可分批组织复试,即第一批组织一名志愿者候选人复试,然后单独组织调整学生复试。
(四)调剂生单独组织复试的批次,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超过200%。
(五)第一志愿网上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部)负责通知本单位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招生学院(部)制定并公布复试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部)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根据复试日程,提前在本院(部)网站上公布具体招生指标、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资格考试、日程等信息。
5.复试的主要方法和内容
我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到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网上签字),确认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及使用方法。复试时,需要核实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环境。复试考生应在核实身份后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15分钟后禁止参加本科考试。
(一)复试主要方式(复试满分220分,MBA、MPA、MPAcc、绘图专业除外)
1.专业复试科目
一般以面试形式(绘图科目除外),满分50分。
2.综合面试
(1)如果考生人数多,面试可以分组进行。
(2)每次面试分组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
(3)面试结束后,考官必须独立评分。
(4)满分120分。
3.英语测试
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具体考核形式和考试时间由学院制定。
4.如专业复试科目、英语考试、思想政治(管理联考专业)独立于综合面试,考官不少于2人。
5.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招生学院的具体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由招生学院(部)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参照上述复试方法制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招生学院(部)公布。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选择性和针对性,各招生学院(部)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办学特点确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和能力
(一)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区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
(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养;
(5)行为、表达、礼仪等。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
(2)综合评价考生对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学科的发展趋势和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3)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第二次考试应更加突出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和科研实践能力,也应注意考生的兴趣、爱好、专业知识和就业意向。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学位。不得挪用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我校的专项政策如下:
我校专业学位专业士兵计划复试线为:国家B没有单科线。学术学位专业士兵计划享受10分政策加分。
目前,符合该计划的第一志愿者人数充足,不接受大学生士兵计划调整。
七、调整规定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本专业录取指标的150%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各专业调剂工作办法由各招生学院(部)制定并公布。
(一)调整基本条件
根据我校加快建设世界级创新型大学的目标,我校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宁缺不滥的原则。调整的基本条件如下:
1.必须符合《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全日制专业不接受非全日制专业考生的调整。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要求A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转学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似,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申请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硕士学位的考生,可以申请相互调整,但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转入上述专业。
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转入该专业。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招生学院(部)可根据专业情况提出学术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
(二)调整程序
1.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学生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有调整要求并符合调整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调整系统浏览学校发布的学生空缺信息,并根据研究招聘网络的要求填写调整到学校的志愿者。未通过调整系统调整的考生将无法被录取。
3.有调整要求的招生学院(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整系统选定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5.及时给出复试结果,确定调剂生是否被录取。
6.拟录取的调剂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拟录取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
八、加分政策
(1)参加西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中国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通过考试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大学生应参军退役。符合注册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参加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步考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申请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初步考试总分加15分。
(六)加分项目不累计,符合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加分。
九、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根据学校发布的招生指标,根据复试批次和总分(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根据考生平时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照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p>
新生奖学金评估不区分复试批次,根据所有统一考试录取考生的总分进行排序。调整学生是否降档,统一考试的难度是否转换,由招生学院(部门)确定。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必须与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分低于复试满分60%的;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欺诈的;
4.未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5.已接受其他学校录取的;
6.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7.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8.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的;
9.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的。
十、监督复议
(1)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调查制度。各招生学院(部)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断完善对复试和录取过程的监督。复试期间,纪检(监督)室和研究生院通过在线巡查和回放视频进行考试监督,并及时纠正复试和录取中的不规范做法。根据《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第84条,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还将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实施信息发布系统。各招生学院(部门)必须在第二次考试前在学院(部门)网站上公布各专业招生指标数、第二次考试基本分数线、第二次考试名单、第二次考试方法、内容、程序等信息。第二次考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部门)应立即将学院批准的第二次考试结果(包括第二次考试结果、总分、总排名和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批准后在本单位公布。招生学院(部门)负责通知考生第二次考试的结果。最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10个工作日。
(四)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考生进行复试。
(5)确保投诉、声明和监督渠道畅通。第二次考试结果公布后,应在一周内接受考生的投诉和声明。当考生质疑第二次考试结果时,招生学院(部门)第二次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投诉和声明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指示第二次考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录取类别、档案转移及签署定向协议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研究生招生分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学生)和定向就业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学生)两类。我校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学生,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学生。
拟录取的非定向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我校颁发的《硕士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发送至我校档案馆。
拟录取的定向生不需要转移人事档案,但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我的实际表现材料发送到我们的档案馆。实际表现应由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素质、守法、诚实守信等。
(二)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与我校签订的定向协议(一式三份)。
十二、其它
(1)考生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对考生的体检要求〔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厅[2010]号。2)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和肝功能异常的具体判断标准的函》(教学部[2010]号。22)。
(2)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取考生的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定向生人事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留在原工作单位,不得转让,其工作学习单位应当提供实际绩效的政治审查材料)。政治考试结束后,将档案密封并提交档案馆,并立即向研究生院报告政治考试不合格名单。
(三)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台湾省有效居住身份证的考生复试线为:国家B除思想政治理论成果后,类别线或通过国家B类线(总分按比例折算),不设单科线。
(4)请在规定时间内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