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请注意,龙华区下属公立学校计划招聘24名教师,要求博士毕业。目前已公布选聘安排,详见正文。
上海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1月博士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立中小学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现为全国选拔24名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对象及要求
(一)选择对象
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于2022年12月31日前。
(二)选聘岗位
区下属公立学校教师24人,具体岗位见《上海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立中小学2022年1月博士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年龄要求
年龄限制统一为45岁以下(即1976年1月25日后出生)。
(四)其它要求
所有考生在报名时都需要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毕业的考生,报名时暂时不能提供的,必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提供的将被取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不予入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开除处罚不满五年或者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罚期内的;
2.司法程序尚未结束,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
3.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
4.近两年来,上海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聘)考试违纪;
5.雇佣后构成回避关系;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的毕业生辍学生;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申请上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考试、考试、体检、复审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日至2月14日18:00(具体开放时间请查看报名系统)。
2.报名网址:https://zhaopin.lhxq.edu.cn,报名时,选择报名选拔优秀教师的身份类别。填写信息后,需要在招聘岗位上点击我想报名。
3.注册材料:在符合注册条件的前提下,请到注册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将以下注册材料上传到注册系统。
(1)证件照片(大一寸蓝底照片);
(2)近期生活照(电子版);
(3)扫描身份证或户口簿;
(4)毕业证扫描件(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考生可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或毕业证明);
(5)学位证扫描件;
(6)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承诺书);
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欺诈等行为,将被取消资格。资格考试只是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材料审查结果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1.区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在线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
2.专家评审小组对选拔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每个岗位根据拟录用名额的3倍,从预评分80分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如果某个岗位的申请人数少于拟录用名额的3倍,则面试候选人为实际合格人员。
3.在线资格预审结果将在注册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通知。
(3)现场资格考试和测试
1.现场资格考试。现场资格考试最初定于2022年2月20日上午进行。请将登记表和上传到登记系统的材料原件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并提交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将于2022年2月20日开始,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3.确定入围体检的候选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每个职位将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人;面试结果相同的,以专家组的最终评价结果为准。
(四)体检
1.具体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接到体检通知后,入围体检考生将携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标准参照《上海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复审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教育局审核材料,经审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用人单位应当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查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调查报告。调查不合格的,经有关规定批准后取消资格。
(六)宣传
经体检、调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www.szlh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任
1.拟录用人员无投诉、虚假投诉或真实投诉,但不影响录用,不违反《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深人社会规定)〔2019〕9号)等文件关于就业、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拟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龙华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就业等级与岗位表中申请的岗位等级一致。
2.聘用人员按照上海最新的岗位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管理。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录用手续(自录用公告之日起计算)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被投诉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有实证的,不予录用;如果投诉难以核实,将暂停录用,并在核实并得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4.拟录用人员应当在收到登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拟录用学校登记。未经拟录用学校批准,无正当理由或者未按期登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员工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与拟录用学校建立雇佣关系。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录用手续的考生,拟录用学校应当按照规定与其签订录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其中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毕业的考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防疫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规范化下进行,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根据上海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试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粤康码可显示,必须包含采样时间信息),现场测量正常体温(体温<37.3℃)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①粤康码是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③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间,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④考生在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⑤考试前72小时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⑥体温异常(体温异常)≥37.3℃)的考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实施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请理解、支持和合作。
四、其他事项
(1)相关资格、工作经验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22年1月2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本日期前通过考试、识别或评审,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仅通过考试、识别或评审但未取得资格预审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龙华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到龙华区其他地区的公立中小学工作,不服从安排的不予录用。办理就业手续后,必须在龙华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学年)。
(3)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和本计划规定的单位和申请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选拔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的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6)本公告仅适用于2022年1月上海市龙华区教育局博士选拔,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请密切关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或龙华教育微信官方账号。
联系电话:0755-23336291(石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00
联系地址:上海市龙华区观湖街平安路33号
上海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5日
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1月,上海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立中小学博士招聘岗位表.pdf
附件2: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