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据龙华区教育局的公开消息,龙华区的区属公办学校统一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65名,感兴趣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看看,具体要求详见正文。
2022年1月,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公开选拔优秀教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龙华区教育体系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区教育体系决定公开选拔一批优秀教师。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选择对象及要求
(一)选择对象
现任优秀教师。
(二)选聘岗位
公立学校教师65人,详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1月为社会选拔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在满足岗位表所列要求的基础上,至少要满足以下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以下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1)国家模范教师、国家先进教育体系工作者、国家优秀教师、国家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优秀中小学校长、国家中小学优秀德育教师、国家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国家级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教练);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含副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校长、教师、校长、学科领导、骨干教师、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
(四)年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5岁以下(即1976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2年以上的,可放宽至50岁以下(即1971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其它要求
1.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如高不低,如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可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能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工作经验要求: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应当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社会保险支付记录或工资单;不能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社会保险支付记录或工资单的,可以提交承诺书(附件2),承诺最迟提供上述材料,否则取消资格。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开除处罚不满五年或者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罚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
4.近两年来,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聘)考试违纪;
5.雇佣后构成回避关系;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的毕业生辍学生;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申请深圳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考试、考试、体检、复审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月2日18:00(具体开放时间请查看报名系统)。
2.报名网址:https://zhaopin.lhxq.edu.cn,报名时,选择报名选拔优秀教师的身份类别。填写信息后,需要在招聘岗位上点击我想报名。
3.注册材料:在符合注册条件的前提下,请到注册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将以下注册材料上传到注册系统。
(1)证件照片(大一寸蓝底照片);
(2)近期生活照(电子版);
(3)扫描身份证或户口簿;
(4)毕业证扫描件;
(5)学位证扫描件;
(6)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上传最重要的荣誉,原则上不超过5项,必须合并为一项PDF文件。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应当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者主办单位盖章的竞赛文件通知,证明为现场课堂教学竞赛);
(8)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可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承诺书(附件2)、工作经验证书、社会保险支付记录或工资表等5张证书图像或文件(如有多页,必须合并为一页)PDF文件)。
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欺诈等行为,将被取消资格。资格考试只是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材料审查结果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1.区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在线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
2.专家评审小组对选拔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每个岗位根据拟录用名额的3倍,从预评分80分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如果某个岗位的申请人数少于拟录用名额的3倍,则面试候选人为实际合格人员。
3.在线资格预审结果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测试
1.现场资格考试。现场资格考试最初定于2022年2月9日上午进行(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以短信通知为准)。请将登记表及上传至登记系统的材料原件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保存。通过现场资格考试的,现场发出考试通知书。
2.笔试。笔试将于2022年2月9日下午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申请初高考相关岗位(岗位号)LH202201001—LH202201044)考生按短信要求准时到相应场地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学科知识。
3.面试。面试最初定于2022年2月10日进行,考生按照考试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达相应场地参加面试。
4.确定入围体检的候选人。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的考生中(面试成绩8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体检),考试总分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确定(未安排笔试的岗位只计算面试成绩)。
拟录用人数与面试成绩80分以上的考生比例小于1:3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录用人数是否减少。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生。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体检人员将在面试当天通过电话通知,未入围的将通过短信通知。
(四)体检
1.具体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接到体检通知后,入围体检考生将携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复审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教育局审核材料,经审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用人单位应当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查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调查报告。调查不合格的,经有关规定批准后取消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调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宣传7个工作日。
(七)聘任
1.拟录用人员无投诉、虚假投诉或真实投诉,但不影响录用,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深圳市社会规定〔2019〕9号)等文件关于就业、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拟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龙华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就业等级与岗位表中申请的岗位等级一致。
2.聘用人员按照深圳最新的岗位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管理。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录用手续(自录用公告之日起计算)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被投诉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有实证的,不予录用;如果投诉难以核实,将暂停录用,并在核实并得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4.拟录用人员应当在收到登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拟录用学校登记。未经拟录用学校批准,无正当理由或者未按期登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员工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与拟录用学校建立雇佣关系。
(八)试用期
已办理录用手续的,拟录用学校应当按照规定与其签订录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防疫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规范化下进行,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报名和考试。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试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粤康码可显示,必须包含采样时间信息),现场测量正常体温(体温<37.3℃)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①粤康码是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③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间,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④考生在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⑤考试前72小时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⑥体温异常(体温异常)≥37.3℃)的考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实施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请理解、支持和合作。
四、其他事项
(1)相关资格、工作经验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22年1月1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本日期前通过考试、识别或评审,并在资格预审中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仅通过考试、识别或评审但未取得资格预审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二)龙华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到龙华区其他地区的公立中小学工作,不服从安排的不予录用。办理就业手续后,必须在龙华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学年)。
(3)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和本计划规定的单位和申请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选拔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员工,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的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6)本公告仅适用于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1月公开选拔优秀教师,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请密切关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或龙华教育微信官方账号。
联系电话:0755-23336291(石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0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平安路33号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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